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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班后,我又走到这熟悉的地方。记得上次来滨江大道是2年前的这几天。那时为了找一只电影里的小毛驴,几乎走遍了整个陆家嘴。因为那时,我希望能把这头小毛驴作为半周年纪念日的礼物送给他。那天下午我的3位好朋友陪着我,寻寻觅觅了一个下午,直到晚上在一个不起眼的小店中找到了它。那天晚上,我抱着小毛驴拍了张大头贴,然后一行4人去了滨江大道。入秋的晚上很冷,看着江边的夜景去有另一种安逸。
今天依然走到了那里,只不过是我一个人而已。长长的堤岸上不时的出现一对对男女,互拥在一起格外的亲热,漫步走在堤岸上,看着两旁的灯把我的影子拉得老长,突然想起了李白的那首敬酒诗。
草丛中有一块大石头,上面写着:听涛观景。我心里暗自嘲笑刻石之人,哪来得海?何来得涛?路旁还有小贩的吆喝声,卖花顽童的嬉笑声,行人的谈笑声,此起彼伏好不热闹。当我走到栏杆处,趴着扶栏,闭上眼睛,感受到风从耳旁吹过的惬意,遽然还听见了涛声。
风吹动着江水,慢慢地把他们推向岸边。你能听见一阵阵地涛声,果然有涛声!而且是那么地清晰!!心情突然就舒畅了许多,好久没有这么悠闲了,好舒服。
恋恋地趴着,不想离开,直到风有点冷得让人哆嗦了。。。。。。
PS。胃痛,反胃,恶心,估计是冷风吹多了。。。。。。 -
夏天么,当然要飘飘亮亮的,穿上一件无袖的,配上一条牛仔裤,哇塞~酷毙了~~
可是。。。
“说,这个是怎么回事?”小白指着我的头颈问。
“什么怎么回事?”我看看头颈说,“背咬的呗”。我一脸的不以为然,不就一个红印么,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。
“说,谁咬的”?小白瞪着我,恶狠狠的问。
“什么谁咬的”我莫名其妙的说,“当然是蚊子咬的啊”。
突然我恍然大悟,气愤地回过头,瞪着他,[face12]大吼道:你以为是谁咬的啊,居然。。。。。
抬头看着他,他满脸的生气。可是,一个镜头停格在他的嘴角上,那丝坏笑出卖了他。[face10]我翘起了嘴,“好呀,你居然骗我,还欺负哦~~~看我不打你”
小白使出逃命的速度,转身就跑,还一个劲地说:啊~~不欺负你了,别打我呀~~不敢了~~~哇~~~一头熊要谋杀我~~~~~~~~~~[face07] -
很久没有这么累了。。。可是我在累什么呢?上班没有活需要我忙碌,下班不用干家务,除了上网还是上网,我在累什么?
明知道事情应该做好,可是就是做了一半便交了上去,我在想什么?重复着被退回,被骂,然后再重新做,一步一步地重复。我是不是无聊地过头了?不想看书,不想工作,小白说,你不要每天就是看网络小说了,干点正事吧。可是他不知道,我并不愿意看小说,只是,我实在找不出一样能比看小说能更让我不要继续颓废地事情了。
生活慢慢地规律化,规律到让我习惯了以后又渐渐的不习惯了。看着别人日渐地繁忙,我似乎觉得没有再呆下去地必要了。人懒了,心也懒了。
那天见了大公鸡,他推荐我看迷失,他说这样能看见世间地人情冷暖。可是我发现,即使不看我也知道了点。毕竟工作1年还是能看见点什么的。
工作的最大优点是让我看见了那个眼高手低的自己。原来虚荣真的也是形容我的。我在轻松到极至的公司工作,却发现自己比在销售公司时更累了些。于是想起了妈妈的话,心里不禁笑开了,有些人是忙碌命,闲了反而难受。而现在的我好像就是这样的人。好希望自己忙的四脚朝天,也总胜过于我现在的无聊。
写到这里,想想又傻笑了,因为爸爸说过,这么个懒姑娘,以后怎么找得到婆家。。。^_^[face02] -
我没有特别喜欢的颜色,也不讨厌什么颜色。记得初中时老师让我们写一篇文章,我最喜欢的颜色。每个同学都挑了一种他最爱的颜色,可我却写了彩色。在点评作文的时候,老师批评说彩色不是颜色,而作文只能写一种颜色。我辩解到鲁迅还说他最喜欢的颜色是杂色呢,我为什么就不能喜欢彩色?老师无语,尔后还是强调了作文题目说,不行,必须只写一种颜色。我微微冷笑,我看不起这样的老师,一个照本宣科的老师,我用着几近乎于傲慢的口吻说:“那我就选透明色,一个充满梦幻、缥缈的透明色”。结果是可想而知的,我给了老师难堪,而她也用了那时最流行的做法处理道:“坐下,下课后来我办公室”。
我笑笑,似乎对这样的做法很骄傲,也在那时忘记了自己语文课代表的身份。
很久以后我依然不愿去思考我最爱的颜色是什么,而对这个问题影响最大的莫过于买衣服了。我的衣服什么颜色的都有,只因为她的主人是个没有颜色偏好的人。这两天我整理着衣服是发现,几乎一半的衣裤裙子都是偏绿色的。于是自己哑然了。只因为他喜欢绿色。当我在两件衣服中难以抉择的时候,就会不自觉的偏向绿色的那件,于是,不知不觉衣柜里多了好多绿色的物件,甚至连袜子、头绳都没有幸免。可是现在,我又不敢多穿那些绿色的衣服了,怕自己会想到他,想到他告诉我说,你穿绿色很美。
小白没有颜色偏好,如同当初的我一样。他会帮我挑选合适的款式和颜色。渐渐的,衣柜里也有了绿色以外的颜色,兰的,粉的,白的,丰富了起来。可是即使是这样,我依然忘不了那个喜欢绿色到痴迷的人。看到绿色就会运用把弗诺府定律想到他。。。。。。。
我不知道忘记一个人要多久,于是刻意的想忘记却偏偏忘记不了。心里暗暗地佩服周伯通地本事,他是怎么做到的呢?
贞贞问我,淡忘他你用了多久?我说:很久。贞贞又问,很久是多久?我答不上来,那种现在都时隐时现的感觉是我淡忘的意识么?也许有些经历过的事情是本不该忘记的,那还是让我记住吧。与其痛苦的去忘记,还不如这样淡淡的记住。说不定在以后老的时候,还能拿出那些好来慢慢回味,也未尝不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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